跳到主要內容區

(115)第 21 屆「資安技能金盾獎競賽」資訊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資訊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9-10 09:07:32 點閱: 72 (161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壹、活動說明

一、活動名稱: 115 年度第 21 屆「資安技能金盾獎競賽」

二、活動目的:

加強學生資安實務技能,培育成在資安領域中獨立思考和行動的專業人才,拓展學生在資安領域的能力。以實務與時事題型,運用理論及知識基礎,在模擬真實情境中學習,應對當前資安領域的挑戰和問題,了解資安的發展與趨勢,進而提升學子解決問題能力和實戰經驗。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數位發展部、教育部

主辦單位: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承辦單位: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四、競賽說明

(一)競賽分成初賽與決賽 2 階段,參賽隊伍均須參加初賽,經初賽入圍者方可進入決賽。

(二)競賽時程
報名(含報名表上傳) 115 年 9 月 1 日(二)9:00 至 115 年 9 月 30 日(三)17:00 止
初賽 115 年 10 月 17 日(六)
公告入圍決賽隊伍 115 年 10 月 30 日(五)
決賽暨頒獎典禮 115 年 11 月 27 日(五)

(三)聯絡方式
活動小組聯絡人:鄭小姐、曾小姐
TEL:(02) 2528-8278 轉 23、24
E-MAIL:cscservice@nics.nat.gov.tw

五、獎勵說明

(一)決賽

1國高中組:

(1) 第 1 名:頒發團隊獎牌(每人乙枚)、價值新臺幣 3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2) 第 2 名:頒發團隊獎牌(每人乙枚)、價值新臺幣 2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3) 第 3 名:頒發團隊獎牌(每人乙枚)、價值新臺幣 1 萬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4) 鋒芒畢露獎 2 名:頒發團隊價值新臺幣 5 仟元獎品及個人獎狀。

2. 得獎隊伍指導老師可獲得個人獎狀乙紙。

3. 得獎隊伍成績不得為 0 分,主辦單位可視競賽情節調整成績,必要時名次得以從缺或增加。

4. 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 萬元者,活動小組依法先行代扣繳 10%稅額。

5. 得獎隊伍須推派 1 名隊員簽領收據,並同意該獎項計入該員年度個人所得,獎品領取與分配由隊伍自行協調,若有任何疑義,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概不涉入。

6. 大專校院組得獎隊伍未來可獲得受邀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資安實戰相關課程與培訓機會。

(二)頒獎典禮:決賽結束後逕行舉行。

貳、報名作業

請參照附件(資安技能金盾獎競賽要點)。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