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自113年8月2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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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9-02 15:51:51  點閱:359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8月30日府人考字第1130330127號函辦理。

二、檢送彰化縣政府原函及其附件影本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