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16條適用疑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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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11-20 11:16:59  點閱:317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11月19日府教學字第1130446670號函辦理。

二、檢送彰化縣政府原函影本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