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第2次「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申請案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體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5-06 08:17:53  點閱:81


二、 另依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及捐贈費用加成減除實施辦法」第3條及第5條規定,有關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下稱受贈對象)申請資格說明如下:
(一) 職業運動業:
1、 依公司法或人民團體法成立,於商業登記或組織章程中,載有從事職業運動或運動表演等事宜,並實際舉辦職業聯賽之職業運動聯盟。
2、 經營參與職業運動聯盟舉辦之職業聯賽隊伍之營利事業、法人。
(二) 業餘運動業:
1、 經運動部核准辦理企業聯賽之特定體育團體。
2、 經營參與經運動部核准辦理之企業聯賽隊伍之營利事業、法人、大專校院或地方政府。
(三) 重點運動賽事:在國內舉辦國際綜合性運動會、國際單項運動錦標賽、國際職業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
三、 本次申辦作業僅受理線上申請,請受贈對象於即日起至115年5月11日止至運動部「體育運動捐贈媒合平臺」(https://sponsor.sports.gov.tw)提出申請,另旨案相關參考資料業已公告於網站專區(https://www.sports.gov.tw/CL/5234)。